学院各单位:
为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工作纪律观念,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和考勤纪律工作通知如下: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或需要外出的,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作风和考勤纪律负监督责任,督促本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为加强对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学院将组织由分管组织、人事、纪检的院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考勤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考勤不严、管理松散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考勤纪律的教职工,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