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文件《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工作职责(试行)》,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确定为以下方面:
(1)负责贯彻执行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2)负责综合管理学院国有资产,检查业务部门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3)负责组织审核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家俱、图书、器材等各类固定资产的申请及建设方案。负责组织对货物类招标采购项目建设方案审核论证、验收和对建设单位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
(4)负责审核学院设备仪器的维修计划、经费申报以及维修工作的管理。
(5)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帐卡、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验收、产权登记、清产核资、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学院国有资产的配置、报废、报损、出借等事项的上报和审批手续。
(7)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项目资产、设备的登记审核工作,履行资产投入申报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对投入的经营性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各使用国有资产单位、部门对失窃、被盗物品价值的评估和督检索赔。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