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精神,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强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以学生为中心,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留存源头数据,学校经研究决定,所有课程必须使用信息化平台(课程教学平台、云班课)
开展教学,使用信息化教学平台授课将作为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必备条件。现将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成立课堂信息化教学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贞
副组长:肖珑
成员:李小强 王莉娜 徐海燕 陈瑞群 胡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质量办)。办公室负责对教师进行信息化教学平台培训、提供技术支持,保证信息化教学平台运行正常。
二、加强课堂信息化教学平台应用工作基本步骤
(一)准备工作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教育部、教育厅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做好课堂信息化教学平台应用工作的技术准备。
(二)部署实施
对全校教师分批次进行课程教学平台培训。发布通知要求每位教师必须使用信息化平台进行授课。
(三)效果评价
从教学资源的建立,教学方式、方法的使用和学生使用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开展课堂信息化教学平台授课的要求
(一)全院55周岁以下教师必须使用信息化教学平台进行授课。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环境艺术工程学院五个二级学院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必须使用课程教学平台授课,其他教学单位的课程可用课程教学平台和云班课授课。
(二)所有教师必须建立、使用课程教学资源。课程教学资源应包括教案、PPT、习题、教学相关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