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学院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列入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秉承“创新、质量、开放、融合、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全面提升、追求卓越、跨越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内涵建设为中心,实施目标导向的人才培养战略。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经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试后,成绩合格者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0824;河南省招生代码:6261。目前艺术类专业只在河南省投放招生计划。
二、办学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
三、学制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四、招生录取批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五、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所属省份有艺术类招生统一录取投档规则,则依照统一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生源所属省份无艺术类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则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排序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100*50%,按照排序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听力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收费
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物价部门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拟定为: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七、奖、助学金
学院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学院综合奖学金,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6、勤工助学政策、学费减免政策及临时困难补助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家庭困难学生帮扶力度。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
邮政编码:450046
学院官网:https://www.hnzj.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hnzj.edu.cn
咨询电话:0371-69307333 69301998 6568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