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二)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至3月5日16时,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可在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交予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
登记表下载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