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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2016-11-09 11:0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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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6年职称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高校系列中、初级职称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1118日,教务处、科技开发处、学生处、人事处分别对申报者进行业绩材料和资格审查。

1、今年职称申报采用新的教职工自助平台填写职称评审信息。登陆地址为: http://222.22.99.73/webhr/ ,用户名为考勤号,密码默认为空或“1”,选择“自助平台”登录,然后在“自助服务”中的“职称评审申请”进行填报。

2、为便于沟通和信息交流,所有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请及时加入 QQ群,群号为565090858,该群实行实名制,格式为部门-姓名-级别,例如,信息系-张三-中级。

3、由学院统一按专业安排审核时间,具体安排会发布在QQ群中,申报人在安排的时间段内持教学、科研、人事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到教务处、科技开发处、人事处进行审查。

4、申报人在审查完毕后,统一按专业安排审核时间将所有评审材料交到人事处档案室(行政楼A306),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1118日。

5、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查的注意事项:请申报参评2016年中级职称人员对照职称评审文件,认真核对自己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则不可申报,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全院通报批评。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交的评审简表要求填写内容真实有支撑材料,如有不实,取消今年的参评资格。

(二)1121日—1123日材料展示,所有申报材料均须进行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作为评审支撑材料,材料接收时间截止到1118日。展示期间,将设立举报箱(行政一楼大厅纪委监察举报箱)。针对举报的问题落实处理。举报电话:69308677

(三)1123日至1125日,各系部对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及时进行民主测评,并于1125日下班前将民主测评结果签字盖章交给人事处。民主测评得票数原则上要求超过总票数的2/3。民主测评结果要显示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发出选票数、有效票数、通过百分比等关键信息。

(四)及时对通过评审的申报者情况进行公示。

(五)通过评审的在编人员在公示后的一周内填写并提交《评审表》一式2份(请到考勤网或QQ群里下载,用A3纸打印)。

二、有关职称政策说明

(一)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认证

1、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普通高校学历(学位不需要认证),应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2、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党校。

3、需学历认证的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二)论文和著作检索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需要检索。论文须附有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由本人检索,科技开发处审核盖章,然后再由人事处盖章。

(三)今年职称评审按照我院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的空岗情况确定评审中级、初级职称人员人数。评审通过后仅表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否聘任和聘用按照我省上级单位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高校、中专、技校、党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关于研究生上学期间任职年限计算问题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六)关于高校教师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设置问题
根据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我省实际,对高校教师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学科名称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调整后的学科如下:
哲学(新增)、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名称德育)、就业指导、教育学、心理学(新增)、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统计学(新增)、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新增)、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新增)、食品科学与工程(新增)、作物学(新增)、园艺学(新增,原名称农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新增)、中医学、药学(新增)、中药学(新增)、护理学(新增)、管理科学与工程(新增)、工商管理(新增,原名称管理学)、公共管理(新增)、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原名称音乐)、戏剧与影视学(新增)、美术学、设计学(新增)等54个学科。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三、申报者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

(二)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三)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到行政楼
A306人事处档案室进行审核。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证书类把证书封皮去掉,只要证书内芯)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五)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没有检索页的请在评审简表上注明“无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并在指定鉴定论文的期刊封面上注明“鉴定”。其中,正常申报中级职务的鉴定1篇。

(六)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能够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七)申报者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在编人员填写附件1,按照顺序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人事代理人员需要填写附件1和附件2,签字盖章后附件1交人事处。)

(八)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河南省2016年度××系列(专业)××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1118日前把《评审简表》的导出TXT电子版发到邮箱xueyuanzhicheng@163.com
(九)申报材料整理

1、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职称外语证、年度考核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和聘任证的原件(只要内芯,不要封皮)请放在同一个档案袋中。

2其他申报材料请分类进行相应整理。

3、所有材料打印一式两套清单,一套清单贴在档案袋封面,一套清单交给收职称材料的工作人员。

4、所有材料装在一个大的手提袋里,手提袋醒目位置标明姓名、单位、申报级别专业、联系电话等。

四、人事代理人员申报高校中、初级职称

(一)申报高校中级职称

11118日之前使用教职工职称评审自助平台到我院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开发处、系部完成相应的审查,同时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用A3纸打印)1份并进行审核签字、盖红章,及时把《评审简表》的导出TXT电子版发到邮箱xueyuanzhicheng@163.com

之后凭签字、盖红章的《评审简表》1份及电子版、签字、盖红章的《评审表》3份、档案卡(人事处A306档案室提供)、《真实性保证书》(需准备附件1和附件2各一份,附件1交人事处,附件2交省人才)以及个人申报材料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委托我院评审的委托手续。

2、委托手续的办理将集中办理,时间定在1125日,由人事处和申报者个人去省人才办理。办理完委托手续后把委托函、资格审查表及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

实行省人事代理的申报者的主管单位是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代码是19089;工作单位是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代码是19089233

(二)申报高校初级职称

省人才可以随时直接初聘和评审初级职称。请申报者注意及时到“中国中原人才网”查询。

(三)其他相关要求请到“中国中原人才网”查询。
(四)评审表的“执行何种工资制度”一栏填写“其它”。

五、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在编人员申报初级职称人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申报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见附件,按照顺序签字盖章),并自行下载个人版并在“录入其他评价信息”中填写、打印个人申报信息。评审表请到我院考勤网下载。填写时请参考申报中级职称的相关注意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人事处

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教学、论文、著作、项目、奖励等工作业绩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兹保证同志所报教学、论文、著作、项目、奖励等工作业绩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教务、科研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省辖市(省直)省直 

主管单位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工作单位(盖章)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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